摘自:【大正藏】第25册,《大智度论卷五十七》
问曰:现有受持、读诵,入于军阵,为刀兵所伤,或至失命。又佛说业因缘,非空非海中,无有得免者。是中佛何以故言读诵般若者,入军阵中兵刃不伤,亦不失命?
答曰:有二种业因缘:一者、必应受报;二者、不必受报。为必应受报故。
法句中如是说:此中为不必受报故,说读诵般若,兵刃不伤。
譬如大逆重罪应死之人,虽有强力、财宝,不可得免,有人罪虽入死科,理在可救,用力势、财物,便得济命,不救则死。
善男子亦如是,若无必受报罪,虽有死业来至,诵赞般若波罗蜜,则得济度;
若不读诵,则不免死,是故不得言般若波罗蜜无有力势。
复次,善男子、善女人,若远离恶法,调伏其心,烦恼折减,一心直信善法,无有疑悔;
从久远已来,修集福德智慧,于一切众生有慈悲心,教化众生,除去恶心。
如是善男子,刀兵不伤,命不中断。
如佛自说因缘;
长夜行六波罗蜜,除己身及他三毒刀箭。
五波罗蜜是福德,般若波罗蜜是智慧,
已广集此二事故,不中失命。
愿以分享此文功德,回向一切众生,回向无上菩提,回向西方净土,回向四众和合,回向正法久住。
菩萨戒弟子
悟禅居士合十
2017年8月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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